合作教學(co-teaching)之簡介與經驗分享
王秋雅、許南玲
壹、前言
特殊教育法(教育部,民86)第十四條中針對就讀普通班之身障學生做出規定:「為使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得到適當之安置與輔導,應訂定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與輔導辦法」。根據特教通報網(2008)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國內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學生總數為89900人,其中安置在一般學校普通班接受資源班或特教服務的學生總數共61012人,佔全部特殊學生人數的67.86%,由此可知,目前特殊教育學生在普通班就學已經成為特殊學生安置的最大宗。換言之,將特殊學生安置在普通班(regular classroom)與正常同儕一起學習,並額外接受特殊教務服務的「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已經是目前特殊教育的主流。而這些身心障礙學生的障礙類別與實際情況五花八門,對普通班教師的教學可能造成很大的挑戰,面對這樣的狀況,教師間應該如何合作,共同解決融合教育的困境呢?
邱上真(2006)認為:「身心障礙者可在普通班接受教育,已是世界的潮流」(頁9),同時也明確指出「未來普通班教師亦有服務身心障礙學生之職責」(頁3)。另外,陳浙雲(2003:頁28-29)指出,在融合教育中,透過普通教師、特教專業人員的協同合作,可以提供特殊兒童適性化的教學活動。未來特教老師和普通老師必須依照身障學生的需求進行合作教學,這將是教育專業人員必須學習的重要技能。以下將提出合作教學(co-teaching)的定義,並澄清合作教學與協同教學的差異性。
貳、合作教學(co-teaching)的定義與實施原則
一、合作教學(co-teaching)的定義
在國外文獻中有數位學者在不同年代分別對合作教學下定義,茲依照先後次序分述如下:Thousand和 Villa在1999年對合作教學模式下定義,指出合作教學為特殊教育者(或其他輔助性人員,如心理學家)在普通教育教師旁進行合作教學;並認為co-teaching意味特教教師及普通教育教師具有夥伴及分擔責任關係。Sands、 Kozleski和 French(2000)指出合作教學是學校專業人員間合作的安排,透過合作教學,學校專業人員共同建立教學單元,計畫課程,修正個別化需求的課程,並且執行班級教學,能加速特殊教育學生融入普通教育班級中,提供學生更多個別與多樣化的學習經驗。而Lerner和 Kline(2006)將合作教學(co-teaching)定義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老師對一群異質性學生在普通教室中進行教學」,並指出合作教學必須由兩個老師分攤教學工作,他們必須願意分享並且承擔責任,並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合作教學很容易與另一個名詞-協同教學(team teaching)混淆,這兩個詞大多用在特殊教育人員和普通教育人員的合作教學上,但是鄭博真(2002)特別定義「協同教學」為普通教師之間的合作教學,並將之定義為:「兩位或兩位以上的教育人員組成教學小組,共同負責一個學生團體,在一個或幾個學科(學習領域)的全部或部分,共同合作計畫、教學、評量學生或評鑑教學。」(頁7)。而目前國內特教班多採用一班二師的編制,而兩個特教教師之間的合作也稱為協同教學。由此可見,合作教學跨足普通與特殊教育間的合作,而協同教學則為跨學科的教師間合作,此為二者最大的差異。
筆者綜合上述諸位學者的定義,將合作教學定義為:在融合教育情境下,透過普通與特殊教育專業人員之間的溝通合作,進行課程規劃、執行班級共同教學、課後評量與修正教學計畫,並藉此促進障礙學生與非障礙學生在學業與社會互動的學習成果。
二、合作教學(co-teaching)的實施要點
國內外學者(陳浙雲,2003;Lerner & Kline, 2006;Sands et al., 2000)針對教師間的合作教學的實施要點提出看法與建議,筆者綜合上述學者的想法,提出合作教學的實施要點。
合作教學的實施應秉持「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的精神,雙方的合作如同夫妻的婚姻,要達到成功,雙方都必須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以下將列出實施合作教學須注意的三大要點,可供教師們進行合作教學時參考:
(一)教學面:教師們必須在教學前進行討論,了解對方與班級的氣質與優缺點,據此安排課程,在有計畫、有組織的情況下分工合作,並協調實施合作教學的時間。進行教學時要互相搭配、彼此照應,務必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融入普通班的學習情境為共同目標。
(二)情感面:合作教學搭檔強調雙方都是志願而且有意義的參與,而非名義上的參加。特教老師與普通班老師彼此是地位相等的夥伴關係,具有「共享學生」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對教學做出決策,並且彼此信賴、互相尊重,同時並互相提供情感交流與技巧性的協助。
(三)技巧面:合作教學教師們透過實施教學的過程培養默契,並練習合作教學與合作的技巧,課程結束後進行開放式的溝通,討論該次上課的優點與缺點,提出改進的意見並建議下次的上課方式。
由上述三大實施要點看來,進行合作教學必須注意成員之間彼此的歸屬感與情感交流。在教學前必須共同計畫,教學中要互相支援,教學後共同討論、彼此分享經驗,如此才能使合作教學的流程更臻完美。
參、合作教學的類型
在融合教育中有很多成功的伙伴關係和責任分享模式,其中合作教學有幾種形式,以下將整理數位學者的資料(Cook, 2004; Lerner& Kline, 2006; Rosario, Coles, Redmon & Strawbridge, n.d.; Sands et al., 2000; Thousand & Villa , 1999),針對其形式做分類,並將其特點分述於下:
一、一人教學,一人協助(One teaches, one supports):
(一)主要內涵
主要內涵由一組學生,一個領導教師,以及一個協助教師所構成。領導教師進行教學,而協助老師則以協助者的角色進行服務(如:負責觀察記錄學生的情況或反應或提供學生個別協助或指導)。此法的優點為協助教師可以針對學生的狀況隨時給予特殊學生所需要的協助,有時甚至能從觀察的過程中發現到平常所沒注意到的行為。
(二)注意事項
1. 協助教師可能會覺得自己只是幫襯,因此老師需要做好心理調適,並事先決定要完成的任務。
2. 學生可能會質疑協助教師的權力,因此課程一開始領導教師就須先對學生說明兩位教師身分相同。
二、替代性教學(Alternative teaching):
(一)主要內涵
教師先將班級學生分成一組大團體和一組小團體。大團體教導正常上課進度,小團體上課內容可能為預習、擴充、興趣團隊、特殊課程、補救教學或額外評量的課程。此法的優點為所有的學生(包括特殊學生)都能透過此法進行密集加強和直接的教學。
(二)注意事項
進行此法須留意必須將小團體拓展到不同的科目,即不同的科目就會有不同的學生進入小團體中,如此方能避免小團體的學生被標籤化。
三、平行教學(Parallel teaching):
(一)主要內涵
平行教學又稱「同時存在教學」(Simultaneous teaching)。其乃將一個班級拆成兩半,由兩個老師教導同樣的教學內容。但前提是這個班級不能太大,如此學生才能有更多參與的機會。其優點除了學生的人數降低外,課堂中學生彼此間以及和老師的互動頻率也會增加,而老師能更細微的觀察到某些學生的學習反應與進步情況。
(二)注意事項
1.由於學生增加互動的機會,可能導致教室比較吵鬧,因此需注意班級秩序的控管。
2.普通與特教老師必須彼此合作,並注意時間的掌控,以確保學生能夠在同樣的時間內學會課程內容。
四、分站教學(Station teaching):
(一)說明
教師先將教學內容分成兩部分或更多,並將學生分成兩組(甲組與乙組);不同站別,呈現不同的教學內容。若只分成兩組,則A教師教導一半的內容給甲組學生,同時B教師教導另一半課程內容給乙組學生,接著兩組學生對調。若有能力較強的學生,也可以將之獨立成一組自己練習進階課程。此法優點為學生與老師間能有較多互動,而分組也使教學更具個別化的精神
(二)注意事項
施行此法也必須考慮控制班級秩序以免過於吵鬧,另外,學生可能需要獨自練習的時間,老師必須視情況調整小組的安排。
五、協同教學(Team teaching):
(一)說明
普通老師與特教老師在教學過程中共享領導權,且兩位教師地位平等,例如,當A教師帶領討論時,B教師就必須進行示範動作。筆者認為真正成功的合作教學就有如「唱雙簧」一般,兩人必須默契絕佳,一搭一唱,使上課過程中絕無冷場,由此可見這是最為複雜但成效最棒的合作教學法。其優點為教師可以充分發揮雙方的教學特色與專業才能。
(二)注意事項
因此法要求普通與特教老師必須要有相當的默契,因此事前必須經過縝密的計畫,並且雙方必須對彼此有一定的信任和支持。
合作教學的分類大致可以分成以上五種形式,筆者將之以圖示表現其教學模式如下圖一。合作教學基本上都是兩位老師對一個大團體或兩個較小的團體進行教學,要使教學成功,兩位老師必須在課前先對課程與學生的分組進行討論,在教學的當下彼此支援,才能夠使教學越來越流暢,並進而從對方身上學到更豐富的經驗與技巧。
圖一 合作教學類型示意圖
From “Coteaching in the classroom,” by B. Rosario, C. Coles, P. Redmon & J. Strawbridge (n.d.). Retrieved Novenber 16, 2007 from the world wide web: http://www.magonline.org/CoTeachingInTheClassroomREVMAGPresentation.pdf
肆、合作教學實例分享
筆者在啟智班服務時,每星期都會帶學生到普通班進行體育課融合活動,以下將分享進行體育課合作教學的經驗與缺失,並呈現可以協助普通教師和特教教師進行計畫的「合作教學計畫表」。
當特殊學生和普通學生進行體育課融合時,採用「替代性教學」。課程由普通班老師帶領,特教教師也帶著特教學生跟著做同樣活動。不過由於事前完全沒有任何討論,因此特教老師只能跟著普通班老師的帶領進行各種體育活動。此外筆者觀察到在體育課進行中,特殊學生如果沒有特教老師的協助,就會被晾在一旁。而體育老師雖然會安排兩位小老師協助特殊學生進行活動,不過由於缺乏誘因,小老師通常興趣缺缺。這些狀況都讓筆者在進行體育課融合教學時備感挫折。
筆者事後檢討,發現自己在進行合作教學的流程中都缺少了教學前的合作設計教學活動,以致在上課時,只能隨時根據老師課程進度調整特殊學生的活動。特殊學生應該主動參與普通班的課程,卻總是變成被動的旁觀者,這讓筆者開始思考教師在進行合作教學時是否有可以參考的範本。所幸國外學者Gable 和 Handrickson(2002)提供了完整的「合作教學計畫表」,協助老師在規劃合作教學時有可以依循的範例。筆者將之略作修改,並將自己的經驗填入「合作教學計劃表」(如表一)中,期許能對老師們進行合作教學有些許幫助。
表一 合作教學計畫表
合作教學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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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教師:王秋雅、陳○○ |
班級/科目:二年甲班/體育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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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週次:第一週 |
上課日期:97年11月7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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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日期:97年11月5日星期三 |
教學會議次數: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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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地點:小會議室 |
下次會議時間/地點:97年11月12日星期三P.M.1:30/小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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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1.普通學生能夠一邊拍打籃球一邊向前走,特殊學生能夠在特教老師協助下原地連續拍打籃球五下。 2.小老師能夠陪伴特殊學生練習,並給予口頭稱讚。 3.特殊學生能夠遵守上課秩序,並跟全班一起進行活動不亂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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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教學使用形式:
■ 替代性教學 □協同教學 □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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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地點 |
活動形式 |
學生活動 |
教師角色 |
建議策略 |
評估策略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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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1.7 |
操場 |
學生分組練習 |
籃球拍打 |
王秋雅-協助李姓與方姓特殊學生進行練習籃球拍打的活動,並隨時根據特殊學生的上課狀況彈性調整小老師或進行其他活動。 陳○○-主導全班體育課的進行,並配合特教老師調整活動。 |
老師採用口頭增強搭配集點以增進專心行為,並請小老師陪伴練習拍球,只要能夠認真進行完該節活動,特殊學生與小老師都能得到獎勵品。 |
口頭獎勵與下課後小老師和特殊學生都給獎勵品成效不錯。但集點活動需另外準備視覺化線索,方能提高特殊學生集點的意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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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與評論: 由於兩位老師剛開始合作,默契度仍有進步空間,下次討論可將40分鐘的課程完整呈現以增加特教老師對課程的了解程度,並討論特殊學生彈性調整的配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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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表修改自“Co-teaching planning form,” by Gable & Handrickson, (2002, July 31). Retrieved Novenber 16, 2007 from the world wide web: http://education.astate.edu/erz/coteachplan.pdf
伍、建議與結論
融合教育是目前特殊教育的趨勢,國內學者陳浙雲(2003:頁28-29)指出在融合教育中,透過特教教師、普通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和教育行政人員等的協同合作,可以提供特殊兒童個別化的教育方案和適性化的教學活動。普通班老師在進行特殊學生的教學時或多或少都存在著疑惑與不解。藉由特教老師和普通班老師進行合作教學的過程中,不但可以增加課程與教學經驗的分享與交流,也讓非障礙同儕了解與障礙學生相處之道進而彼此學習。王文科(2004)指出:「唯有提供非障礙者長期之機會去了解障礙同儕,始能打破對障礙者的偏見與刻板印象,進而塑造對他們的正向態度」(頁27)。筆者在實際進行合作教學時,也有發現經過一個學期的融合,改變最多的不是老師的教法,而是障礙學生與非障礙同儕的社會互動。期許未來能有更多老師願意落實普通與特教的合作教學,使融合教育更為蓬勃,進而營造出更友善的無障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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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王文科(2004)。緒論:特殊教育的定義、發展與趨勢。載於許天威、徐享良、張勝成(主編),新特殊教育通論(頁1-27)。台北:五南。
邱上真(2006)。特殊教育導論-帶好班上每位學生(第二版)。台北:心理。
教育部(1997)。特殊教育法。台北:教育部。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2008)。九十六學年度各縣市特殊教育統計概況(2008年5月28日)【97年度統計年報】。台北:教育部。線上檢索日期:2008年11月16日。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陳浙雲(2003)。眾裡尋它-協同教學的發展與內涵。載於陳浙雲、吳財順、潘文忠(主編),邁向協同教學之路(頁13-30)。台北:遠流。
鄭博真(2002)。協同教學-基本概念、實務和研究。高雄:高雄復文。
Cook, L.(2004, Apirl 29). Co-teaching: Principle, practices, and pragmatics. New Maxico Public Education Meeting, 1-33. Retrieved November 16, 2007 from the world wide web: http://www.ped.state.nm.us/seo/library/qrtrly.0404.coteaching.lcook.pdf
Gable & Handrickson, (2002, July 31). Co-teaching planning form. Retrieved Novenber 16, 2007 from the world wide web: http://education.astate.edu/erz/coteachplan.pdf
Lerner, J. W., & Kline, F. (2006). Learning disabilities and related disorders : Characteristics and teaching strategies (10 th ed).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Rosario, B., Coles, C., Redmon, P., & Strawbridge, J. (n.d.). Coteaching in the classroom. Retrieved Novenber 16, 2007 from the world wide web: http://www.magonline.org/CoTeachingInTheClassroomREVMAGPresentation.pdf
Sands, D. J., Kozleski E. B., & French, N. K. (2000). Inclusive Education for the 21st Century- a new introduction to special education. Belmont, CA : Thomson Learning Inc.
Thousand, J., & Villa, R. A. (1999). Inclusion: Welcoming, valuing, and supporting the diverse learning needs of all students in shared general education environment. In S. I. Pfeiffer & L. A. Reddy (Eds.), Inclusion practices with special needs students: Theory,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pp. 73-108). Binghamton ,NY: The Haworth Pres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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